转发关于报送作品参加“平安中国建设宣传”系列征集活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7年05月12日 13:51 浏览次数:

 


温平安办〔
20179
 
 
 
关于报送作品参加平安中国建设宣传
系列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集聚区)平安办,市平安办各成员单位:
    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办定于4月至9月,在全国开展平安在身边主题宣传活动,并面向全国开展平安中国建设宣传系列征集活动。为全面宣传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中国建设成就,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评选表彰活动营造浓厚舆论氛围,根据省政法委(省平安办)有关要求,现就认真做好宣传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及要求
(一)征集内容:平安·印象征文、平安·瞬间摄影作品、平安·纪录微视频、平安·歌曲”MV
(二)作品要求:紧紧围绕各类征集作品设定的主题,突出政法综治平安特色,内容积极健康向上。作品必须由报送本人或单位原创,确认拥有作品著作杈,严禁抄袭等侵权行为。
1平安·印象征文:作者本人对社会平安的见闻、感受或参与平安建设的经历、体会,着重描写平安场景、人物、故事,真人真事、真情实感。征文写人、叙事、言物、议论均可,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
2平安·瞬间摄影作品:表现社会平安和谐的画面,以及政法综治干部、人民群众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中国建设中的工作、奉献的情景,定格光影瞬间,记录时代风采。摄影作品单幅、组照(每组不超过5幅,自定编号)不限,胶片、数码照片(包括手机拍摄)均可,标准10吋,数码电子作品单个文件大小在1M-8M之间,每幅作品长边要求在1000像素以上。
3平安·纪录微视频:微视频征集纳入第二届平安中国微电影微视频比赛,具体要求见附件《关于征集作品参加全国第二届平安中囯微电影微视频比赛的通知》(浙政法办传〔20177号)
4平安·歌曲”MV:以平安浙江及其建设者、奉献者、共享者为表现元素的各类歌曲MV,鼓励原创,也可以是二度创作,抒发干群共创共享平安的喜悦心情,展现平安创建多姿多彩的生动实践,唱响社会安定有序的和谐主旋律。歌曲MV时长不超过5分钟,作品音乐曲谱、视频成片和工作版两个数码版本,格式标准:MP4(高清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920X1080
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征集和初评阶段(5月至6月)。请各地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开展作品征集并于65日前报送至市平安办(微电影、微视频请于522日前报送)。各县(市、区、集聚区)平安办报送征文12篇、摄影作品12幅,微视频和歌曲MV1部。省委政法委将于625日前组织专家评选,推荐优秀作品送中央政法委参赛,并在省级相关媒体上进行宣传展播。
第二阶段:展播和复评(7月至8月)。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办征集活动组委会根据评选要求,挑选一定数量优秀作品在中国长安网和政法网站公布,同时请中央主要媒体、新闻网站、商业网站及新媒体平台进行展播推送,结合展播效果,最终评选出获奖优秀作品。
第三阶段:总结表彰(9月)。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办对获奖优秀作品进行表彰,在全国综治表彰大会期间展播部分获奖作品。
请各县(市、区、集聚区)平安办、市平安办成员单位按照通知要求于65日前推荐报送相关优秀作品,认真做好系列作品征集报送工作。报送邮箱:wzpab@126.com
联系人:市委政法委平安督导处    周方静
联系电话:0577-88965529      13306879427
 
    附件:关于征集作品参加全国第二届平安中国微电影微视频比赛的通知          
 
 
 
              中共温州市委建设平安温州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58
 
 
 
 
 
 
 
中共温州市委建设平安温州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5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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