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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做好2017年温州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7年06月14日 10:23 浏览次数:
温教人函〔
2017
〕
62
号
关于
做
好
2017
年温州市教育
系统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在温各高校,各县(市、区)教育局,浙南产业集聚区文教体局,市局直属各学校(单位),市属中职、民办学校:
2017
年,我市教育系统紧扣“十三五”战略目标,巩固提升温州教育在全省的“铁三角”地位,打造一支教育“铁军”,涌现出许多先进典型。为弘扬正气,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励广大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形成
社会各界人士持续关注
我市基础教育科学和谐发展的良好氛围,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决定开展
2017
年温州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优秀班主任
170
名(其中民办学校教师
35
名),优秀教师
330
名(其中民办学校教师
50
名),优秀教育工作者
100
名(其中民办学校优秀举办者
10
名、民办学校优秀校长
10
名),
尊师重教先进集体
30
个,尊师重教先进个人
30
名。
评选名额分配详见附件
1
。
二、评选范围
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评选范围为我市
各级各类学校和其它教育机构从事教育工作人员,以及民办学校举办者。
“尊师重教”先进个人评选范围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领导及教育系统以外的社会各界人士,“尊师重教”先进集体评选范围为教育系统以外的单位或社会团体。
三、评选条件
(一)
优秀班主任
1
.学历达到合格以上,具备相应教师资格,从事班主任工作
3
年以上的现职班主任。
2
.热爱教育事业,热爱班主任工作,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平等对待学生;师德修养高,以身作则,具有表率作用。
3
.工作认真负责,甘于奉献,敢于创新,努力探索新时期班主任工作特点,加强理论学习,改进工作方法,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认真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注重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效果突出。
4
.班级管理有计划,主题教育活动丰富,所带班级风气正,凝聚力强,学生干部作用突出,学习气氛浓厚,常规工作扎实有序,班级工作表现优异或进步显著,坚持家访,积极与家长保持联系,密切配合,共同引领学生健康成长。以下荣誉须具备其一:曾获得县级以上优秀班主任,骨干班主任,班主任基本功大赛或班会优质课二等奖及以上获奖者,所带班级获优秀班集体称号(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获校级以上荣誉)。
(二)优秀教师
1
.职业道德高尚。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育思想端正,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认真实施素质教育,关爱学生,师生关系民主平等,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
.符合任职条件。学历达到合格以上,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教龄
3
年以上,班主任工作
2
年以上的在职教师。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必须是
“
双师型
”
教师。
3
.教学成绩突出。教学基本功较扎实,教学创新能力较强,课堂教学效果良好,教学质量高。重视学生兴趣培养,后进生转化效果良好,教学成绩突出,学生综合素质较高。曾获得县级以上综合性荣誉(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获校级以上荣誉)。
(三)优秀教育工作者
1
.基本条件
(
1
)师德高尚,办事认真,清正廉洁,工作负责,事业心强。
(
2
)不断学习和丰富教育理论,努力贯彻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科学民主地进行教育管理,成绩显著。个人或所举办的学校曾获得县级以上荣誉,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获得市直级先进以上荣誉。
(
3
)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为学校、教师、学生服务等方面实绩显著。
2
.民办学校优秀举办者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
1
)办学思想端正。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坚持依法治校,坚持育人为本,大力实施素质教育。学校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
2
)办学行为规范。学校规章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产权明晰,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按规定设立董事会、监事会(或监事)。依法行使招生、收费等办学自主权,按规定开设课程,开足课时。近三年来无重大安全事故或教育教学事故。
(
3
)重视队伍建设。积极引进名师名校长,按需足额聘任教师,严把教师准入关。教师学历、资格证书合格率高。参加改革试点学校按规定落实教师最低工资制度,落实教师社保和福利待遇。
(
4
)重视学校发展。学校拥有独立产权或长期稳定的办学场地,具备法定的办学条件和师资标准。能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本年度投入明显增加,学校环境和基础设施明显改善。与同类学校相比,投入软、硬件建设的资金较多。重视引进优质教育资源。
(
5
)办学成效显著。学校已获得市级以上重点(现代化、示范、综合改革窗口)学校等综合性荣誉(特殊教育学校、培训机构除外),幼儿园已通过省二级以上评估。近三年办学规模稳定,高校在
5000
人以上,普通中小学在
18
个班以上,中职学校在
1000
人以上,特殊教育学校在
9
个班级以上,幼儿园在
6
个班级以上,培训机构年培训人次在
1000
人以上。
3
.民办学校优秀校长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
1
)教育理念先进。教育思想先进,办学目标明确。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能以德育为先,以教学为中心,深化素质教育,大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
2
)任职条件优秀。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和学校管理经验,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相应的校长岗位任职资格证书,在民办学校担任校长三年以上。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
65
周岁。有特级教师、地市级名校长等荣誉者,优先推荐。
(
3
)管理水平较高。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学校办学行为规范。具有科学的教育理念和管理办法,重视学校课程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面向全体学生,注重学生全面发展。积极参与民办学校综合改革,在学校管理和学校文化建设等方面有成效、有亮点。学校办学规模稳定,近三年来无重大安全事故或教育教学事故。
(
4
)办学成效显著。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达
95%
以上;普通高中近三年参加各学科会考及格率达到
95%
以上,在校生巩固率达到
95%
以上,高考上线率列全市民办高中前茅;中职学校有与当地主导产业紧密结合的骨干专业,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达
95%
以上,在校生巩固率达到
90%
以上;初中近三年学业成绩后
20%
学生的比例在所在县(市、区)较低,初升高比例达到当地平均水平以上。小学、幼儿园和培训机构办学声誉良好。
(四)“尊师重教”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1
.
重视、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
2
.
在推进本地教育现代化县(市、区)建设、加快推进区域教育改革和发展方面成绩突出,或在捐资助学、出资办学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3
.
扎实推进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并在尊师重教、提高教师待遇、筹措教育经费、稳定农村教师队伍、改善农村办学条件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近三年内已获过温州市
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含民办学校优秀举办者、民办学校优秀校长)以及
尊师重教先进集体、个人的,
原则上不再列入评奖范围。
四、评选办法及程序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
各学校各单位要通过教职工大会进行民主推荐,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的推荐人选还须进行学生满意度测评。各县(市、区)教育局领导班子研究确定本县域内的推荐对象,经本县(市、区)计生、纪检监察等部门审核(其中民办学校优秀举办者和民办学校优秀校长还须经人力社保部门审核)。
(二)
严格执行
“
两评三公示
”
制度,即实行县(市、区)教育局初评和市教育局复评,分别在本单位、县(市、区)和全市范围内进行公示
5
个工作日。确保推荐人选符合条件、名副其实、群众公认。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或被推荐对象存在师德、计生、纪检等方面违规违纪现象,实行一票否决。对在评选推荐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确定对象。经温州市教育局有关处室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后,提交局党委会研究,确定本年度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并公示5
个工作日后报送温州市人民政府审核发文。
五、材料要求和上报时间
(一)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材料要求和上报时间
1
.优秀班主任推荐表(附件
2
)或优秀教师推荐表(附件
3
)或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表(附件
4
)
1
份。
2
.优秀班主任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
5
)、优秀教师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
6
)、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
7
)、民办学校优秀举办者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
8
)和民办学校优秀校长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
9
)各
1
份,加盖单位公章。
3
.《推荐对象
“
一票否决
”
资格审查及公示情况报告》
1
份,经县(市、区)计生、纪检监察等部门审核盖章。
4
.择优遴选
1-2
个先进个人作为重点宣传典型,并提供
2000
字以内的事迹材料。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局直属单位将上述纸质材料于
6
月
16
日前报送温州市教育局人事处,同时将各类推荐名单汇总表、重点宣传典型电子文档发至
33786811@qq.com
,联系人:金淑璇,联系电话:
88635502
。在温高校、市局直属学校、市属中职学校将推荐材料及电子文档分别报送市教育局高教处(联系人:朱月华,联系电话:
88636607
,邮箱地址:
745987552@qq.com
)、直属处(联系人:黄孝长,联系电话:
88636202
,邮箱地址:
410021945@qq.com
)、职成教处(联系人:王芳,联系电话:
88636206
,邮箱地址:
wzwf882006@126.com
),相关处室汇总后于
6
月
16
日前报送市局人事处。
(二)
尊师重教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
材料要求和上报时间
1
.
温州市
2017
年“尊师重教”先进个人申报表一式
2
份及电子稿;
2
.
温州市
2017
年“尊师重教”先进集体申报表一式
2
份及电子稿;
3
.
“尊师重教”先进个人申报登记表一式
2
份及电子稿;
4
.
“尊师重教”先进集体申报登记表一式
2
份及电子稿。
请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尊师尊教先进集体和个人评材料于
6
月
16
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办公室。联系人:范定权,联系电话:
88636388
,邮箱:
10426163@qq.com
。
附件
:
1. 2017
年温州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额
分配表
2.
温州市教育系统
2017
年优秀班主任推荐表
3.
温州市教育系统
2017
年优秀教师推荐表
4.
温州市教育系统
2017
年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表
5.
温州市教育系统
2017
年优秀班主任推荐名单汇总表
6.
温州市教育系统
2017
年优秀教师推荐名单汇总表
7.
温州市教育系统
2017
年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名单汇总表
8.
温州市教育系统
2017
年民办学校优秀举办者推荐名单汇总表
9.
温州市教育系统
2017
年民办学校优秀校长推荐名单汇总表
10.
温州市
2017
年“尊师重教”先进个人申报表
11.
温州市
2017
年“尊师重教”先进集体申报表
12.
温州市
2017
年“尊师重教”先进个人申报人员表
13.
温州市
2017
年“尊师重教”先进集体申报登记表
温州市教育局
2017
年
5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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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OA
翼 校 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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