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温州市第六届中小学“三坛”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0年05月18日 14:59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温州市委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温委发〔201948号)精神,培养和选拔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构建老、中、青教师专业成长的激励机制,促进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温州市第六届中小学教坛新秀、教坛中坚、教坛宿将(简称三坛)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中专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二、评选名额

第六届三坛评选名额共700名,其中定向评选100名(定向推荐名额不足的,核减定向评选名额)。推荐名额共1000名,其中定向推荐名额150名(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模范履行职责。认真实施素质教育,关爱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近5年(时间截止为文件落款时间,下同)查实存在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严格实施一票否决

(二)业务水平高,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创新能力强,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欢迎。具有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大胆进行教改实验。近5年有一篇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刊物发表或获得县一等奖、市二等奖及以上的论文、课题、教学案例、教学设计、精品课程等。

(三)学历达到合格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196511日以后出生的中小学语文教师和幼儿园教师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余教师二级乙等及以上),教师教育学分达标,近5年学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四)取得下列荣誉之一:

1.温州市第三层次及以上骨干教师;

2.温州市级及以上综合荣誉,指师德楷模、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尊重教育突出贡献个人等;

3.县优质课一等奖、市优质课二等奖及以上。优质课须以现场上课为主要形式的课堂教学大赛;

4.温州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

5.温州市班主任基本功大赛二等奖及以上。

(五)申报德育三坛的须为现任班主任,且担任正班主任工作满5年、10年和15年。(班主任年限时间截止到20206月底,下同)

(六)申报学科三坛的年龄分别在35周岁(1985831日后出生)以下、35周岁到50周岁(1970831日至1985830日之间出生)、50周岁(1970831日前出生)以上,且担任班主任工作满3年、6年和9年。其中申报教坛中坚,须具备一级教师职务以上;申报教坛宿将,须具备高级教师职务。

(七)加大对思政课教师的倾斜支持力度。思政课教师在报刊上公开发表的理论文章纳入学术成果范畴;思政课教师参评的通过率不低于教师平均水平。

(八)申报定向评选的对象:

1.城镇学校教师交流轮岗(随迁关系)到农村学校满3年的教师;

2.义务教育段教师评上后自愿到乡村学校(乡中心区、村庄学校,以及享受当地农村特岗教师津贴的镇中心区学校)任教5年以上的教师(随迁关系);

3.非义务教育段教师评上后自愿到偏远学校任教5年以上的教师(随迁关系);

4.乡村学校教师(乡中心区、村庄学校,以及享受当地农村特岗教师津贴的镇中心区学校)评上后继续在乡村学校服务5年以上。

服务期内非组织原因调离,则取消荣誉称号和相关待遇。

    四、班主任年限认定

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少先队大队辅导员、中学团委书记任职年限视同班主任工作年限。常年组织辅导学生参加音、体、美、劳技、技术、学生社团、社会实践活动和心理健康咨询,且指导的学生在市级获奖,其指导教师任职时间可按二分之一计入班主任工作年限。学生实践学校专业课程教师年限可按二分之一计入班主任工作年限。从201491日起取消副班主任按二分之一计入班主任工作年限。

五、评选办法

中小学三坛的评选,采用基层推荐、考核初评、评委会终评的办法进行。一是由个人申报,经学校考核推荐。二是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考核初评,并根据推荐指标经公示后上报市教育局;市局直属学校考核推荐对象经公示后上报市教育局。三是市教育局成立评审委员会,对被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进行全面评审,确定市级三坛名单。

划转到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的原市局直属学校按市直属学校推荐名额上报所在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审核后推荐到市教育局。

各地在组织评选过程中,要严格掌握推荐条件,严格程序,民主公开,逐级评选。学校要将推荐人选考核内容、综合材料在本校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政策倾斜

以下三类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予以倾斜:1. 在地理位置偏远、条件艰苦的乡村学校任教满10年,表现优秀且仍在乡村任教的教师;2.具有硕士学历或学位以上教师;3.在新冠肺炎防疫工作中有突出表现并获得县级以上嘉奖表扬的教师。

七、时间安排

(一)20206月底前,县(市、区)和市局直属学校组织考核、评审,确定推荐对象,并上报推荐名单(附件5)。

(二)7月底前,市教育局完成评审工作。

八、报送材料要求

根据我省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参评教师应在温州教育人事管理系统-“三坛评选项目中填报材料,教师须如实填报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职称等信息,学校和各地严格审核把关,不再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申报表中需填报的论文、课题、公开课、参编教材以及获奖、荣誉等材料,均要求在温州教育人事管理系统-“三坛评选项目中上报,由所在单位和县级教育局负责初审,原件和复印件都不再提供。开放温州教育人事管理系统-“三坛评选项目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须报送纸质材料:

1.温州市第六届中小学教坛新秀、教坛中坚、教坛宿将申报表(必须系统导出有防伪标志的申报表一式3份);

2.温州市第六届教坛新秀、教坛中坚、教坛宿将考核评价综合表(必须系统导出有防伪标志的综合表一式3份);

3.温州市第六届中小学教坛新秀、教坛中坚、教坛宿将推荐人选一览表(系统导出并加盖公章,一式2份)。

纸质材料报送温州市教育局人事处1716室,联系人:市教育局人事处阮秋妹,联系电话:88630170。

 

附件:

附件1.第六届中小学三坛评选名额分配表.xls

附件2.第六届中小学三坛评选申报表.docx

附件3:第六届中小学三坛评选综合业绩量化评分标准.doc

附件4:第六届中小学三坛评选综合表、附件5:第六届中小学三坛评选推荐对象一览表.xls

 

温州市教育局

     202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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