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外国语学校娄桥分校图书馆管理制度

作者: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23日 08:43 浏览次数:

一、文明读者公约:

1.校内读者凭本人有效证件入馆。

2.校外读者来馆查阅文献,到本馆办公室,凭单位介绍信或本人有效证件办理入馆手续,持办公室开具的介绍信到有关阅览室查阅资料。

3.图书馆是文明的学习场所,读者应自觉维护图书馆文明的秩序、整洁的环境、安静的学习氛围,不得在馆内吃东西、乱丢纸屑、大声喧哗。

4.爱护公物,人人有责。读者应爱护馆内的一切公共设施,不得乱写乱画。

5.为确保图书馆的安全,严禁在馆内任何地点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馆。

二、入馆须知:

为了维护广大读者的公共利益,保持图书馆良好的环境和秩序,进入本馆需遵守以下规定:

1.凭本人借书证入馆,严禁借用他人借书证入馆。

2.严禁在图书馆内吸烟,违者罚款50元。

3.保持室内整洁,禁止将食物及饮料带入馆内,请勿随意搬拽阅览桌椅。

4.保持室内安静,入馆前请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设置为震动状态;在馆内严禁高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阅读。

5.爱护书刊资料,严禁涂抹、撕毁、私藏书刊或其它破坏公共财物的行为。

三、图书借阅规则:

1.本馆图书实行开架借阅,本校师生在库内可自行选书。

2.借书一律凭借书证,并遵照如下程序: A.凭学生证换取代书板,领取代书板后方可进入书库。B.选书要用代书板,即从架上取书时要将代书板放入取书处,决定不借时,书要放回原处,取出代书板再行选择。C.选好书后,用代书板换回借书证,将书及借书证一并交给管理员,用代书板换回学生证,再领取所借之书。

3.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给他人使用,如有冒用,借书证即以扣留,听候处理。借书证遗失,应立即到本馆挂失,办理补证手续,补办期间停止借书。

4.教师每次借阅不超过5本,借期三个月。班级可集体借阅,每次人均1~3本,借期两周(必要时可续借一次)。逾期不还者,追还后罚停借一月。

5.图书借出时,请查看有无破损、缺页,查验磁条和条形码是否完好,如有问题应及时向工作人员申明。学生毕业或转学、退学时可凭教务处通知办理退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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