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市局直属学校首届 中小学教坛新秀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7年04月18日 13:55 浏览次数:

温教直函〔201752
 
关于开展市局直属学校首届
中小学教坛新秀评选活动的通知
 
市局直属各学校:
为培养和选拔中小学骨干教师,促进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市局直属学校首届中小学教坛新秀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市局直属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
二、评选名额
市局直属学校首届教坛新秀评选名额共100名,推荐名额共145名(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勇于创新,模范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教育思想端正,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实施素质教育,关爱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3.业务水平高,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创新能力强,教学效果好,教学成绩突出,深受学生欢迎。
4.学历达到合格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中小学语文教师和幼儿园教师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余教师二级乙等及以上,能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教师教育学分达标。
5.5年学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6.年龄在35周岁(1982831日后出生)以下,担任一线教学满5年以上(时间截止到20176月底,下同),担任班主任3年以上。
7.在近五年中取得以下成果中的三项:
1)教学效果好,学生在原有基础上有较大的提高(特别是后20%学生);或在县级(市直)以上课堂教学、教学设计或说课、基本功比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或校级教学比赛获得一等奖。
2)指导学生在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科技活动、中小学艺术节、汇演汇展、文学创作活动中,获市级三等奖或县级(市直)二等奖及以上荣誉,或体育运动会前6名及以上奖项。
3)近五年在市级及以上有统一刊号的报刊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案例、经验总结和科研报告;或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论文、案例、课题评比,获县二等奖及以上;或主持、执笔县级(市直)及以上课题研究并结题;或受聘参加县级(市直)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地方教材、校本课程(选修课程)、教学参考资料编写。
4)应邀在县级(市直)教学研究会议上作专题报告、讲座;或在县级(市直)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学活动中上公开课或示范课。
8.获得博士学位的参评教师条件适当放宽。
9.今年申报市第五届中小学教坛新秀的对象,可以同时兼报市局直属学校首届中小学教坛新秀。
四、班主任年限认定
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少先队大队辅导员、中学团委书记任职年限视同班主任工作年限。常年组织辅导学生参加音、体、美、劳技、技术、学生社团、社会实践活动和心理健康咨询并取得一定成效的指导教师,其任职时间可按二分之一计入班主任工作年限。学生实践学校专业课程教师年限可按二分之一计入班主任工作年限。
五、评选办法
中小学教坛新秀的评选,采用基层推荐、考核初评、评委会终评的办法进行。一是由个人申报,经学校考核推荐。二是成立考核评审委员会,对被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进行全面考核、评审,确定市局直属学校教坛新秀名单。
六、时间安排
(一)2017428日前,市局直属学校组织考核、评审,确定推荐对象,并上报推荐名单(附件5)及考核材料。
(二)5月底前,完成考核、评审工作。
七、报送材料
(一)市局直属学校首届中小学教坛新秀申报表(一式2份);
(二)市局直属学校首届教坛新秀考核评价综合表(一式5份);
(三)市局直属学校首届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人选一览表(书面形式一式2份加盖公章,并按Excel文件格式发送电子邮件);
(四)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有关材料。
以上材料报送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处1816室,邮箱:410021945@qq.com联系人:市教育局直属处蔡伊莉,联系电话:88636202
 
1.市局直属学校首届教坛新秀推荐名额分配表
2.市局直属学校首届中小学教坛新秀申报表
3.市局直属学校首届教坛新秀综合业绩量化评分标准
4.市局直属学校首届教坛新秀考核评价综合表
                    5.市局直属学校首届教坛新秀推荐对象一览表
6.市局直属学校首届教坛新秀推荐对象申报材料清单
温州市教育局
                                                                  2017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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