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应知应会知识50题

作者: 发布日期:2019年11月14日 10:26 浏览次数:

        1.“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是以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在全党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2.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

3.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总要求: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

4.主题教育的根本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伟大梦想共同奋斗。

5.“两个维护”是指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6.“四个意识”是指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7.“四个自信”是指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8.“四风”问题是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

9.“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

10.五大发展理念是指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

11.“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是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

12.党的六大建设是指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

13.党的六大纪律是指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14.党员活动室“六有”标准:有党旗、有入党誓词、有党员权利和义务、有党支部工作制度、有党员形象栏、有党务公开栏。

15.党支部与党员谈心谈话“四必谈”:党员工作变动必谈、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必谈、遇到困难或挫折必谈、工作失误或处分必谈。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一次。

16.党的纪律处分有: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17.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18.入党誓词: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19.“三会一课”是指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上党课制度。

20.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年各类集中学习不少于6次,其中集体研讨每季度不少于1次。

21.“两学一做”是指学党章党规、学习总书记系列讲话,做合格共产党员。

22.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

23.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

24.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组织党员参加政治学习、谈心谈话、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

25.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

26.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27.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

28.党支部书记每年应当至少参加1次县级以上党组织举办的集中轮训。

29.县级党委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支部建设工作。

30.党委(党组)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

31.党籍取得:经党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基层党委审批接收的预备党员,自通过之日起。

32.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

33.请示报告应当逐级进行,一般不得越级请示报告。特殊情况下,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直接向更高层级党组织请示报告。

34.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一般应当经党组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或者传批审定,由主要负责同志签发或者作出。

35.报送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

36.请示报告用口头、书面方式进行,口头请示报告视情采用通话、当面、会议等方式,书面报告视情采用正式报告、信息、简报等方式。

37.有党员领导成员3人以上的,经批准可以设立党组。

38.党组成员一般设37人。

39.党组实行集体领导制度。凡属党组职责范围的事项,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党组成员集体讨论和决定,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无权擅自决定。

40.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

41.党组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和决定干部任免、处分党员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到会。

42.中央和国家机关要在三个方面作表率: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作表率,在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

43.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作表率,强化自我约束,特别要自觉规范工作时间之外的政治言行,不准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不准妄议中央、不准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不准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不准搞两面派、做两面人。

44.对新入职党员、干部及时开展纪律和廉政教育,对新任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

45.党的政治路线:党在社会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46.党支部的职责: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

47.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48.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9.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

50.共产党员参加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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