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处理邪教问题的历史回顾

作者: 发布日期:2022年07月01日 20:15 浏览次数: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对会道门的教育争取

邪教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它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歪理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邪教的产生和发展经历漫长发展过程,在秦汉时期,邪教是以巫术、邪术的形态呈现出来。秦汉以后邪教逐步演变为民间秘密结社、会道门、反动会道门等几个发展阶段。

 民国时期的会道门,除了承袭先前会道门的衣钵之外,还呈现出一些新特征,主要表现为:一是数量多,遍布城乡,会员数以千万计。二是人员复杂,会道门成员复杂起来。除更多的一般群众加入会道门寻求精神寄托外有财有势的地主豪绅、军阀、官僚、政客等也出于不同的动机积极投身到会道门中来。 三是武装化,会道门(军事化)。民国时期,兵荒马乱、土匪遍地是会道门武装化的根本原因。正是在这一点上,会道门才被各派政治力量所青睐。会道门作为一种落后的封建迷信组织,既缺乏明确的政治目标,又没有清醒的阶级意识,极易为各种政治力量收买利用。

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在发动和领导国民革命的过程中,逐渐认识到农民运动的重要性,因而开始关注各地与农民关系密切的红枪会、大刀会等会道门组织。1925年6月,担任党的总书记陈独秀,在《向导》第158期上发表了《红枪会与中国的农民暴动》认为红枪会断不是军阀所谓的“土匪”,而是广大农民群众参加的武装自卫组织,已遍布河南、山东全省和直隶之南部,安徽、江苏、江西之北部,黑枪会、黄枪会、白枪会都是它的姊妹团体。他指出,“红枪会的政纲是:反抗军阀,反抗贪官污吏,反抗苛税杂捐,反抗土匪。他们的思想顽旧迷信,和前代农民一样,他们的反抗暴动之性质,也和前代农民一样。他们当中也许杂有少数土匪,而大部分是农民,且许多是小有土地的农民。他们的首领也有腐化为军阀利用之可能,而群众是要反抗军阀苛税到底的。”在文章的结尾,陈独秀郑重提出,对北洋军阀统治蹂躏下北方十余省农民所组成的红枪会等,是“任其自然暴动好呢,还是引导他们在反帝国主义反军阀的革命旗帜之下好,这是中国目前一个紧要问题。

1925年12月毛泽东在《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中提到皖豫鲁等省的“大刀会”、直隶及东三省的“在理会”时说道:“处置这一批人,是中国的困难之一。这一批人很能勇敢奋斗,但有破坏性,如引导得法,可以变为一种革命力量。”

1927年上半年,为策应北伐,中国共产党争取会道门工作达到高潮。如1927年初,为了与红枪会争取群众,麻城等地区的党组织,“抽出强有力的党员,也办起了党领导下的革命红学”,建立“革命的红枪会”,对争取红枪会群众从受蒙蔽和封建迷信中醒悟过来,“在一个时期内起到了一定作用”。由于党对会道门问题的复杂性和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缺乏深入了解,因而多持过分乐观的态度,而实际效果并不明显。1926年底,党在中央局报告中指出:“河南民众与军阀的争斗是非常巨烈的,然而我们党在河南的组织,尚不能打入在一般民众中去领导这个争斗。”由于会道门武装在政治上的盲目性,组织上的封建性、落后性和思想上的顽固性,让他们接受革命纲领很不容易,且极易发生反复。这使得从事农运的共产党人觉得工作非常困难,甚至引起部分红枪会的疑惑和武装对抗。

四·一二事变之后,湖北麻城的地主豪绅“勾结收买了当地民团,通过大办红枪会等手段,拉起来了上万人马,红枪会成员所到之处,抢拉耕牛,抢财务,屠缪群众。血洗了乘马、顺河二地。最后将麻城县层层包围,向城内不断叫嚣道:“要清党,要报仇,要放人!”史称“麻城惨案”。有的会道门武装更是在土豪劣绅的收买指使下,公开反对国民革命运动。湖北沔阳硬肚会惨杀农民五十余人,钟祥硬肚会惨杀农友十余人,麻城红枪会黑枪会白枪会残杀农友百余人,烧毁民房数十村。这些暴行,充分反映了会道门武装的封建性与反动性对国民革命的严重危害。

大革命失败后,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逐步地把党的工作重点由城市转入农村,在农村建立根据地,开展土地革命,开创了一条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中国革命新道路。

为了推动农村根据地的建立和巩固革命政权,中国共产党从具体情况出发,对会道门分别采取了教育、争取工作。1927年7月20日,中共中央在发布的《目前农民运动总策略》中决定,今后运动北方红枪会大刀会等武装团体时,“党要派适当同志打入其下层群众,领导他们为他们的利益而争斗以取得他们的信仰,让他们渐次脱离反动领袖成为革命的武装”,并指出在工作中绝不能一开始就去攻击会道门的首领,或提议改变其组织形式,急于破除其中的迷信成分,也不能像过去那样只靠联络首领或借首领的招牌去号召群众,所有机械的、性急的手段都得不到群众的拥护,也是不能收效的。1928年6月18日至7月11日,党的六大会议上通过了《苏维埃政权的组织问题议决案》中明确提出,对迷信与半迷信的农民武装组织(红枪会等),党的基本政策是“夺取其群众,孤立其首领,并乘机改编之。神教迷信的农民武装组织(红枪会等)我们应在民权化的口号下进行工作,并夺取其群众。同时应揭破其首领的行为,使与群众分离,陷于孤立地位。我们须坚持改编这类军队的办法,把他们改编到常备的红军内。如果他们在战争中确能表现纪律化并忠实于新政权,始可全部保留。 

土地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人通过与会道门多年的交道后,已经较明确地认识到,会道门武装中的道首、道徒属于性质不同的两个部分,应区别对待。此后,中国共产党对会道门武装基本上进行分而化之的策略,实行打击头子与争取群众同时并举的方针。

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为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积极争取会道门武装共同抗日。1935年10月,中央在给各地的秘密指示信中提出,建立抗日统一战线的形式有三种,即上层统一、下层统一、上下层统一并用,要依各地具体情况灵活运用。其中红枪会、大刀抗日会等属于群众自发的组织,他们的上下层对于抗日讨蒋的斗争精神都很高涨,应适用第三种形式,与之建立上下层的统一,“在上层统一基础上来开辟与扩展其下层的联合工作;又在下层统一基础上,以加强和巩固上层的统一”。随后中央又发出指示,要求北方局及河北省委在建立统一战线的过程中,“应特别注意在各党各派影响下的群众及其领袖”,并注意到秘密结社的青红帮、在家理、哥老会,红枪会与公开群众组织的差异,作为共产党“决定策略的出发点”。这些政策为联合会道门武装共同抗日的策略奠定了基础。 

1936年7月15日,毛泽东以中华苏维埃人民中央政府主席的名义发布了对哥老会等组织的宣言,号召他们和全国人民一起团结起来,共同抵抗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

在抗日统一战线的方针指导下,中国共产党积极争取团结会道门武装,力图使之成为抗日统一战线的一部分,免遭日伪的拉拢利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许多会道门组织愿意接受改编,逐步走上革命的道路,“成为中共领导下的一支抗日主力部队”。如,豫北浚县杨贯一成立天门会后,共产党员胡紫青设法打入内部,以“长期隐蔽,秘密埋伏,积蓄力量,等待时机”为方针,在天门会中发展党员,建立地下组织,施加影响,逐步控制了天门会武装力量的主体。天门会出色地周旋于日伪顽之间,完成了党指定作“灰色武装”的任务,为维护“滑浚汤地下交通路线”作出了重大贡献,上万名八路军官兵和党的干部由此安全前往太行山根据地和延安。抗战胜利前夕,在共产党员胡紫青、宋在明的帮助下,杨贯一率天门会起义,所部主体正式改编为八路军“浚汤支队”,从此开始走上革命的道路。

抗战中后期,日本侵略者军事重心由正面战场的进攻转向巩固占领区,开始对抗日根据地进行疯狂“扫荡”和“治安强化运动”时,同时也加强了对会道门组织的拉拢、控制,企图以“会门佛道”来达到“征服民心”的目的。日本侵略者在山东、河北、河南等地大肆收编红枪会、黄枪会、先天道、圣贤道、后天道、一贯道、天仙庙道、一心天道龙华圣教会、京师普济佛教会、同善社、大刀会等会道门势力,拉拢它们巩固占领区,配合进攻抗日根据地、进行清乡等。

国民党顽固派也开始奉行“消极抗日,积极反共”的方针,极力操纵和利用会道门为其反动的政治目的服务。国民党山东省党部在反共秘密计划中提出,要“收买全省各地道门、帮会、基督教民之顽固激烈分子,加以训导,使在不知觉中服从本党指导,为吾人效死”,并进而利用各种方式,“假借各该团体崇拜人物训示命令为号召,发起对中共之大规模暴动屠杀行为”。受顽固派操纵的会道门在个别地方成了制造国共摩擦的急先锋。 在这种新形势下,敌后的会道门开始分化投敌。一时之间,投敌的会道门到处为虎作伥,猖獗一时,犯下了大量不可饶恕的卖国罪行。 1940年7—8月,江苏横山大刀会暴乱,袭杀新四军干部、战士,大肆破坏中共地方组织、农抗会、青抗团、妇救会,当地的抗战力量一时受到很大损失。类似的事件在各抗日根据地都有发生,抗日根据地内的许多秘密会道门组织“已日渐为日军汉奸所利用”,“多为日伪操纵或直接为日军所控制,原来单纯的封建结社变了质,表面上是封建迷信组织,而背后则受敌特机关新民会的指使。”

鉴于此,1942年3月底晋冀鲁豫边区政府颁发布告,严加取缔一切已受日伪利用的会道门组织,其内容包括:一、凡本边区内违反抗日利益之一切非法秘密落后迷信组织,如八卦道、大仙道、孔子道、长毛道、还乡道等,或其变相化名之组织,一律取缔,并宣布解散。二、受敌利用组织会门,造谣群众,图谋破坏抗日秩序,执迷不悟者,一经查处,均按汉奸处置。三、假借会门、道门,建坛设祭,敲诈人民金钱(如收香钱)者,予以诈财之惩处。四、凡远赴沦陷区(平津、太原等地)受敌奸所组织之道教、佛教等总会训练者,应向各抗日政府声明,请求登记,悔过自新,不得再行活动。五、凡参加会道门及其他一切非法秘密团体者,应立即退出。虽然此前也在个别地方对顽固与我为敌的离卦道武装进行过镇压、解散行动,但在如此大的范围内对各种会道门进行公开取缔,这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政权辖区内尚属首次。

布告发出后,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和军民对汉奸会道门发动了强大的军事和政治攻势,镇压处决了极少数罪大恶极的道首,先后破获了世界普济佛教会、一贯道、万国道德会、大刀会、红枪会、九宫道、华北道德总会、长毛道、混元门等会道门组织,对其进行了瓦解和取缔。经过宣传教育,大批受骗上当的道徒声明退道,仅涉县梁家岩一村就有30多人自首悔过,龙华五区1500余人自动脱离教会,遵化1850人从各种会道门中解脱出来。

由于边区政府采取分别对待的政策,重点打击在会道门中起着核心作用的道首,对骨干道徒进行整训教育,一般道徒声明退道后即不予追究。同时又注重改善群众生活,破除封建迷信,努力提高群众的思想觉悟,整个取缔工作取得了成功。这次取缔行动不仅极大地打击了抗日根据地内投敌会道门的反动气焰,也为解放战争时期各地取缔会道门的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

抗战胜利后,国共两党和平谈判最终破裂,国民党发动大规模的全面内战,绝大多数会道门为寻求庇护,积极投靠国民党政权及其特务组织,坚持与党和人民为敌的立场。他们不断制造、传播各类谣言,蛊惑人心,举行暴动,极大地扰乱解放区的社会秩序。

如何解决辖区内的会道门问题,维护革命秩序,成了新生人民政权面临的迫切任务之一。

1947年9月,中央批转邯郸中央局关于开展新区工作几个具体问题的指示中,针对处理会道门问题规定了慎重处理、注意上下层的不同、区别首从等原则,提出对“封建、迷信、宗教组织,应周密调查,慎重处理。既警惕其上层的反动性,又注意其下层的群众性。一般应在群众运动中,实际瓦解之。在惩办其反动首领时,应区别其本人罪行与各该团体无关。但对与敌公开继续勾结有据者,必要时可强令解散,罪魁法办,胁从无罪,并号召其诉苦揭露,以彻底瓦解之。” 

以后,东北、西北、华北、山东等解放区也做出了取缔会道门的决定,对会道门的公开处理,表明取缔解散会道门已成为中国共产党的基本决策,由于各地的情况不同,具体步骤与措施也不尽一致。新老解放区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在坚持打击首要、教育争取群众原则下,针对会道门问题先后颁发了内部文件或公开布告,采取了不同的措施。但总的政策是对受骗参加会道门的一般群众从教育入手,争取他们自觉脱离会道门组织的影响,以达到孤立打出反动道首的目的,取得较好的效果。

经过三大战役之后,中国共产党夺取全国胜利的大局已定。国民党不甘心失败的命运,再度利用会道门拼凑应变武装,策划进行“敌后游击”,实行“总体战”,作垂死挣扎。但是会道门挽救不了国民党的失败,国民党反动派跑到台湾去了,但却留下了多如牛毛的会道门。治理反动会道门的历史任务落在了共产党及新生的人民政府肩上。

二、新中国成立初期开展的取缔反动会道门的斗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全国范围进行了极其深刻的社会改革工程。剿匪反霸,土地改革,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同这些伟大的革命运动相联系,对旧社会的污泥浊水,进行了猛烈的扫荡。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中国共产党在全国开展了取缔反动会道门组织和打击反动会道门头子的斗争。 

新中国成立初期,全国反动会道门的道首和骨干分子约82万人,道徒约1300万余人。合计约占当时全国总人口4.75亿人的2.9%。多数会道门被特务利用,核心人物多是地主恶霸、官僚政客及反动党团和特务骨干。他们散布灾劫说和封建迷信意识形态,控制信徒精神,残害其身心健康,骗取钱财,以巫术致人死亡。

解放初,在山东、河南、河北、江苏等地方,会道门组织的暴动超过上百起。道首暗中称帝登基的更是不计其数。仅鲁西南一带,会道门中就出了几十个土“皇帝”。反动会道门头子对新政权充满仇恨,进行破坏活动,如炸毁工矿、抢劫物资,杀害干部,妄图颠覆人民政权。朝鲜战争爆发后,他们认为“第三次世界大战即将爆发”,“蒋介石即将反攻大陆”,反革命气焰更加嚣张。会道门成为阻碍中国社会进步的绊脚石,成为历史发展的黑暗逆流,破除封建迷信,取缔一贯道已经成为中国共产党势在必行之举。
 由于会道门这类反革命分子活动的特点和造成的巨大危害,还在于他们利用封建迷信来迷惑对众道徒,形成以迷信方式联系起来的组织。镇压这类反革命分子的政治斗争,中国共产党在政策上作慎重的划分,把镇反会道门的首领同一般迷信道徒分开,另一面又必须在思想教育上做好揭露和破除迷信的细致工作。 

1950 年10月19日,刘少奇关于开展反对一贯道活动给西北局写了一封信。信中指出我们要“进行正面的有系统的反对一贯道的斗争。应该在公开宣传上强调一贯道为地主特务反革命分子所利用以进行反革命活动的组织,因此应该取缔、禁止和解散,劝告一切善良的人民不要去加入,已加入者应退出,以免连累善良。但对人民个人纯粹迷信行为,政府不加干涉。在内部指示上则应该强调加入一贯道的大多数人民并非反革命,而反革命分子是极少数,不要连累好人。” 

1951年,毛泽东先后为中央起草了三个批语,批转了山西、察哈尔、北京三个省市反对一贯道斗争的经验。1951年 1月24日 《中央转发山西省委关于取缔一贯道的情况报告的批语》,称赞了山西经验,认为 “各地均可仿行,以期有计划地彻底地取缔一贯道及其他各种会道门,并消灭其中的反革命分子”,并且嘱咐各地,“和作战一样,不打无准备之仗,不打无把握之仗”。1951年2 月21日 《中央转发察哈尔省委关于取缔一贯道的情况报告的批语》,总结了要求各地遵守的两条经验:“消灭一贯道,第一要有充分准备,同时动作,方能一网打尽;第二要布置展览会,向群众作宣传工作。” 1951年2月28日 《中央转发北京市委关于摧毁一贯道的报告批语》,进一步总结为五条经验:“关于摧毁一贯道,北京的经验是很成功的。一是长期侦察布置,不是仓促举行;二是临事向群众宣传,孤立道首;三是布置展览会;四是退道款;五是与反迷信分开。以上各项可作各地参考。一贯道在全国有几百万被欺骗的落后群众,各省凡有大批一贯道存在的地方,党对这个问题的处理必须采取慎重和适当的态度。” 这些文献,当然还有那时各级党和政府的许多指示和文件,从根本上划清了一系列政策界限,正确指导了这场斗争的健康发展。这场斗争,从1950年开始,历经三年多,取得了重大的胜利。封建迷信组织都被取缔和摧毁了,巫婆、神汉、风水、算命、占卜、扶乱一类活动,一时基本消失了,如同禁绝鸦片、取缔妓院、关闭赌场一样,成为新中国受到最广泛称颂的社会成果。 

三、20世纪80年代至90初期,依法对邪教专项处理

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生活从温饱转向基本小康的转变,综合国力极大提升。极大解放和发展了中国社会生产力。但同时,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们思想、文化观念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一些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的邪教组织,乘机滋生蔓延起来。这些邪教组织有会道门的沉渣泛起,也有国外异端教派的渗透传播,还有新生邪教的滋生蔓延。

针对会道门的沉渣泛起和邪教的滋生蔓延,党和政府高度重视,1983年9月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规定:对组织反动会道门,利用封建迷信进行反革命活动,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可以在(1979年)刑法(第99条)规定最高刑以上处刑,甚至判处死刑。”

为了正确处理组织、利用封建迷信、会道门进行反革命活动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于1985年9月5日联合发出了《关于处理反动会道门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一)凡是明令取缔过的会道门,应一律勒令解散。对新出现的会道门组织,应提请地(市)以上人民政府明令取缔。(二)活动对在反动会道门活动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道首和骨干,要坚决依法严办……。

199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条规定,对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进行违法犯罪的行为,予以定罪量刑。

政府有关部门通过大量调查研究,于20世纪80至90年代初,先后认定了23个邪教组织,除“法轮功”外,冒用佛教名义的邪教组织4个,分别是:观音法门、灵仙真佛宗、园顿法门、华藏宗门;冒用基督教名义的18种邪教组织,分别是:呼喊派、全能神、常受教、能力主、中华大陆行政执事站、三班仆人派、新约教会、血水圣灵、统一教、天父的儿女、世界以利亚福音宣教总会、达米宣教会、全范围教会、华南教会、门徒会、被立王、主神教、灵灵教。对于上述这些邪教组织先后依法进行了打击和处理。其中危害最大的邪教组织是门徒会。门徒会是1985年,由陕西省耀县农民季三保建立的邪教组织。该邪教组织歪曲《圣经》,自称是“神所立的基督”,杜撰邪教教义“七步灵程”,宣称“世界末日来临”“信教的上天堂,不信的下地狱”,四处传播。1989年,季三保在其家中“拣选”“十二门徒”,又称,“门徒会”。该邪教组织严密、建立秘密据点、单线联系、暗号接头,起初“门徒会”在陕西省、湖北省、四川省交界的偏远贫困地区,以“教内周济”“祷告治病”等方式吸引民众,势力迅速蔓延。至1995年,已在15个省120个地(市)的681个县(市)发展信徒多达35万人。该邪教散布邪说、蛊惑人心、奸污妇女、诈骗钱财,妄图改朝换代,其骨干散布“现在是黑暗当道,魔鬼掌权”,扬言要“推翻黑党,砸烂黑政府”,煽动信徒闹事,围攻政府。经各省公安部门联合行动,依法惩处犯罪分子,其组织基本被摧垮。

对境外传入我国的邪教组织“呼喊派”进行了打击处理。“呼喊派”由美籍华人李常受于20世纪60年代中叶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创立。因其倡导信徒在聚会时,用大声“呼喊主名”的办法“释放灵”,被称为“呼喊派”。该组织歪曲解释基督教经典,篡改传统的宗教仪式,被国内外宗教界视为异端。“呼喊派”一贯敌视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采取全方位、多渠道、大规模的战略,向大陆渗透传教。自1979年起,该组织在香港设立专门机构,投人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不断派遣人员,以旅游、探亲等名义作掩护,入境进行秘密活动。该邪教首先在浙江、河南、福建三省的农村地区建立组织,并迅速向其他省市发展蔓延,短短几年内波及20个省市,遍布大江南北,受蒙骗的信徒达数万人。“该邪教”多次被查禁取缔之后,其骨干分子又多次改头换面,东山再起,演变派生出一个个新的邪教组织,如“被立王”“中华大陆行政执事站”“主神教”“全范围教会”“全能神”等等。初步遏制了邪教犯罪活动猖獗的势头,但邪教活动并未从根本上消灭,一些邪教组织如,“全能神”仍伺机恢复活动。

四、90年代后期,依法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开展对邪教组织的综合治理

20世纪80年代中叶以后,全国各地城市相继掀起以“特异功能”为旗号的气功浪潮。这股气功热浪打着“人体科学”的旗帜,将气功神秘化、巫术化。一时间,各种气功大师纷纷出山,声称修炼本门气功,可以诱发人体特异功能,可以透视遥感、呼风唤雨、预知一切。他们自我神化,蛊惑人心,借传功收徒,大肆敛财。社会转型时期,孤立无助的弱势群体、精神迷茫的失落人群,试图从神秘主义的信仰中寻找精神寄托或超能力的解脱,成为邪教势力诱惑蒙骗的主要群体。

 “法轮功”就是借气功健身热浪发迹的邪教组织。1992年春,李洪志建立了“法轮大法研究会”,又称“法轮功”。李洪志的“法轮功”以练功健身、提倡“真善忍”等为幌子和诱饵,吸引人们参加“法轮功”邪教组织,许多练习者受李洪志迷信邪说的蛊惑,为追求“消业”“开天目”“上层次”“圆满升天”等,有病不治,或出现幻听、幻视、幻觉、妄想,精神失常,有的甚至走上自残、自杀、自焚以及杀人的道路,给“法轮功”练习者个人、家庭和社会带来了深重的灾难。截止2001年2月,全国已发现有651名“法轮功”练习者精神严重失常;144人致残;1660多人死于非命,其中239人自杀(1999年7月22日前136人,取缔“法轮功”组织后103人);发生的杀人案件20余起,死亡14人;成千上万的家庭毁于一旦。

在李洪志及“法轮大法研究会”的策划和组织下,“法轮功”练习者围攻新闻单位和政府机关的事件就有300多起,每次300人以上的有78起。不仅如此,李洪志及其邪恶势力,竟敢煽动上万名练习者在一夜之间赶到北京,制造了震惊中外的“4.25”事件。

“4·25”事件后,党和政府为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依法取缔了“法轮功”邪教组织,揭开了新时期反邪教人民战争的序幕。1999年7月,民政部认定“法轮大法研究会”及其操纵的“法轮功”组织为非法组织予以取缔,公安部发布查禁“法轮功”非法活动的“六条通告”。同时,中共中央、国务院人事主管机关、团中央分别发出了共产党员、国家公务员和共青团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的通知,全国上下迅速掀起了声势浩大的反邪教斗争。

依法取缔“法轮功”非法组织是顺应民心、治国理政的一项重大举措。深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1999年8月1日,中国佛教协会赵朴初会长向新闻媒体发表的谈话(见《人民日报》1999年8月2日,《关于法轮功问题的谈话》),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心声,他说:“我坚决拥护中共中央关于取缔‘法轮功’非法组织的决定,这是十分必要、非常及时、完全正确的。这是一件大快人心的好事,它为人民消灭了一个大祸害,为国家清除了一个大障碍,为社会割掉了一个大毒瘤,为科学扫除了一个大障碍,也为佛教消除了一个最大最毒的附佛外道,这是我们党和国家在思想政治战线上的一个伟大胜利。”

依法取缔“法轮功”,对全党政治思想建设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中共中央关于共产党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的通知》下发后,全党开展了一次广泛深入的学习活动。通过学习,全体党员充分认识到李洪志所编造的“法轮大法”宣扬唯心主义、有神论,否定一切科学真理,是同现代科学和现代文明根本对立的,是同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原则根本对立的,是同党领导人民群众进行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根本对立的。使广大党员普遍受到了一次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和无神论的教育,增强了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对广大党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信念,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对于那些误入“法轮功”组织的党员,根据中央关于“立足于教育,立足于转化,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各地方、各部门都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使绝大多数参与“修炼法轮大法”的党员提高了觉悟,转变了态度,同“法轮功”组织在思想上划清了界限,在组织上脱离了关系,回到了党的正确立场上来。 

1999年10月30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成为依法综合治理邪教的法律依据,是依法综合治理邪教的纲领性文件,从而拉开了我国依法综合治理邪教的序幕。

依法取缔“法轮功”邪教二十多年来,全国各地贯彻《决定》精神,依法严厉打击各种邪教犯罪,如,审判了“1.23自焚案件”“长春插播广播电视案件”“关淑云掐死女儿案件”“全能神5.28杀人案件”等一系列邪教案件,把违法犯罪的邪教信徒绳之以法,彰显了法律的威严,同时防范和处理邪教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先后制定了法律、法规、规章等40多项, 初步形成了我国防范处理邪教问题的法律体系;“坚持团结、教育绝大多数被蒙骗的群众,依法严惩极少数犯罪分子的方针”经过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广大干部群众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绝大多数“法轮功”练习者摆脱了“法轮功”邪教的精神控制,回到了正常的生活中来,加入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 在团结教育邪教人员时,总结出很多方法,挽救了大批邪教受害者,形成丰富的理论成果。如,“以理破法”(即用科学理论破除邪教)、“以情破法”(即用真情感化邪教人员)、“以法破法”(即对李洪志的歪理邪说进行剖析,破除其荒谬性和欺骗性)和“以无神论破除邪教有神论”等各类攻坚的教育模式与方法,取得了良好效果;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法律和科学文化知识的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了崇尚科学、反对邪教”良好社会风气;通过对邪教综合治理。达到了打防并举,相互促进,标本兼治的治理目的。各地进一步实施源头治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人们的思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夯实基层基础,开展无邪教创建活动和平安建设,有效堵塞邪教渗透漏洞取得显著成效;积极主动参与国际合作,“1.23自焚事件”发生后,邀请美国反邪教专家瑞克?罗斯前来访问,与受害当事人郝惠君母女见面,及时向海外披露事件真相。邀请境外媒体采访报道。2006年3月,“法轮功”炮制“苏家屯活摘”谣言,组织自家媒体疯狂炒作,中国政府邀请境外媒体前来采访,邀请美国驻沈阳领事馆人员前去参观,美国政府根据参观报告发布《美国国务院谈中国法轮功问题》,用事实揭穿“法轮功”谣言。从2006年首办至今,中国社会科学院、上海社会科学院等机构已经举办了四届“膜拜团体研究国际学术论坛”,探讨“邪教的危害及社会治理”“转型社会与破坏性膜拜团体”等话题,已引起国际相关学术领域的关注。通过上述工作,使越来越多国家对中国依法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表示认同和理解。

历史启迪未来,回顾中国共产党处理邪教问题的历史,使我们认识到邪教组织滋生、蔓延和危害,既有久远的历史文化根源,它是封建迷信腐朽文化的沉渣泛起;又有深刻的现实社会原因,它是社会转型期利益关系调整与多元文化观念碰撞的反映。所以对邪教的治理与对其产生土壤的清理,需要一个历史过程。只要邪教赖以滋生的土壤条件还未彻底清除,邪教就有死灰复燃的可能性。因此,对待邪教问题,必须旗帜鲜明、态度坚决、防范在先、处置有效,必须综合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和源头治理。

新时期,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邪教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化对做好新形势下反邪教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理解,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牢牢把握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控化解各种涉邪教风险,为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环境,为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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